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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 发表日期:2026-6-11 15:03:13 阅读数:1350 |
一、专业基本信息 专业名称: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办学层次:专升本 所属学科门类:理工类 学位授予门类:工学 学习形式:非脱产 二、招生对象 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三、学制 学制2.5年 四、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未来社会与科技发展需要,具有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和宽广的专业理论知识,能在相关领域从事科学研究、工程设计、技术开发、制造运行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科学的发展观。具有积极上进、创新实干的精神,具有热爱劳动、遵纪守法的品质,有较好的文化、道德修养和良好的行为规范。 2.具有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能够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技能。 3.掌握本专业所需的工程设计及计算、实验测试、技术开发、文献检索和科技论文写作的能力。 4.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工作训练能力,具备解决电气工程技术与控制技术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工业自动化系统、计算机控制系统、工厂电气控制设备的维护管理及工厂供电系统的管理的能力。 5.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顺利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能及时了解世界科技发展动态。 五、课程考核与毕业要求 课程考核实行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案。过程性考核是教学过程中根据学生学习中的表现,从学习态度、操作技能、完成质量、团队合作等方面做综合考评;终结性考核对学生的综合理论水平进行鉴定,采用开卷或闭卷考核的形式,考核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及其综合运用能力。课程总成绩按过程性考核成绩占40%,终结性考核成绩占60%计算。 完成教学计划中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实践性教学环节和毕业论文(设计),经考核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 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六、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表(可咨询学校老师) 七、实践性教学环节安排表(可咨询学校老师) 八、课内总学时及各类课程比例(可咨询学校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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