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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 发表日期:2026-8-11 10:28:46 阅读数:27 |
一、专业基本信息 专业名称: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办学层次:专升本 所属学科门类: 土木类 学位授予门类:工学 学习形式:非脱产 二、招生对象 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三、学制 学制2.5年 四、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坚持立德树人,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时代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有创新意识,获得工程师基本训练,能在水的开采、净化、输配、使用以及污(废)水的收集、处理、清洁排放或再生利用这一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循环中,从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领域规划、设计、施工、管理、教育和研究开发的应用型高级技术人才。 (二)培养规格 1.素质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科学的发展观。 具备自愿改善水环境、健康和安全的责任关怀理念,遵循可持续发展和水的社会循环的主要原则。 2.知识 掌握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必要的工程基础知识和技能;受到给水排水工程规划设计与施工方法、运营管理、工程经济、计算机应用、实验技能与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基本训练,了解国家对于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城市水工程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3.能力 掌握城市水工程工艺及设备的规划、设计、施工与运营管理的方法,具有对水的社会循环新系统、新工艺、新技术及新设备进行规划设计、研究和开发的初步能力。 五、课程考核与毕业要求 课程考核实行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案。过程性考核是教学过程中根据学生学习中的表现,从学习态度、操作技能、完成质量、团队合作等方面做综合考评;终结性考核对学生的综合理论水平进行鉴定,采用开卷或闭卷考核的形式,考核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及其综合运用能力。课程总成绩按过程性考核成绩占40%,终结性考核成绩占60%计算。 完成教学计划中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实践性教学环节和毕业论文(设计),经考核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 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六、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表(可咨询学校老师) 七、实践性教学环节安排表(可咨询学校老师) 八、课内总学时及各类课程比例(可咨询学校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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