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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语言文学 |
| 发表日期:2026-8-10 15:04:32 阅读数:33 |
一、专业基本信息 专业名称:汉语言文学 办学层次:高起本 所属学科门类:文史类 学位授予门类:文学 学习形式:非脱产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含普通高中、职高、技校、中专等)或同等学历,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或在籍学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学制 学制5年 四、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函授专业主要培养原有高中文化水平的学生具有系统汉语言文学专业知识,有一定的中文写作与语言表达能力,能赏析文学作品、进行语法现象分析,掌握汉语言文学专业各方面相关的知识,培养学生拥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职业道德,能够从事本专业教学、教育管理、文秘策划、新闻传播及其他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本专业对所培养学生的目标如下: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让学生拥有文化自信、理论自信、成为德艺双馨的优秀中文人才。 2.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汉语言文学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3.能够运用专业知识和其他相关与专业相关的知识从事专业教学、教学管理及文秘策划和新闻传播等相关方面的工作。 4.培养学生具有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意识,能够用专业知识学会分析和解决以后相关工作上的问题。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主要接受系统专业教育及专业方面业务能力的基本训练。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以及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了解本学科的前言成就和发展前景,能阅读古典文献,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3.了解我国关于语言、文学、艺术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较扎实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具备较高的文学修养和鉴赏能力。 4.具有系统的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教育教学理念及课堂教学能力。 5.具有良好的思维素养与分析能力,具有良好的听、说、读、写能力与现代新媒体传播技能。 6.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创新意识、组织管理能力、表达能力及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等。 五、课程考核与毕业要求 课程考核实行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案。过程性考核是教学过程中根据学生学习中的表现,从学习态度、操作技能、完成质量、团队合作等方面做综合考评;终结性考核对学生的综合理论水平进行鉴定,采用开卷或闭卷考核的形式,考核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及其综合运用能力。课程总成绩按过程性考核成绩占40%,终结性考核成绩占60%计算。 完成教学计划中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实践性教学环节和毕业论文(设计),经考核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 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六、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表(可咨询学校老师) 七、实践性教学环节安排表(可咨询学校老师) 八、课内总学时及各类课程比例(可咨询学校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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