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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 发表日期:2026-8-10 14:29:13 阅读数:26 |
一、专业基本信息 专业名称: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办学层次:高起本 所属学科门类:理工类 学位授予门类:工学 学习形式:非脱产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含普通高中、职高、技校、中专等)或同等学历,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或在籍学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学制 学制5年 四、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未来社会发展需要,受到工程师基本训练,具备电机及其控制、电器及其控制、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建筑电气等工程技术领域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能够从事设计制造、研制开发、试验分析、系统运行、自动控制、电力电子技术、生产管理以及电子与计算机技术应用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二)培养规格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科学的发展观。具有积极上进、创新实干的精神。 2.系统地掌握电机电器、电力电子及电力系统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熟悉国家电力电子信息及相关领域的政策、法规及标准。 3.具有较强的工业电力与电机控制系统的分析、设计和开发的能力以及信息技术管理和服务的能力。具有从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技术开发,软件设计、网络控制和安全保护以及从事现代电力控制系统设计及相关学科的科研潜力。 4.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动手能力,能主动跟踪了解较为前沿的电力电子及电力系统控制技术、电力网络和计算机控制技术。 5.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能阅读与本专业相关的外文文献资料。 五、课程考核与毕业要求 课程考核实行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案。过程性考核是教学过程中根据学生学习中的表现,从学习态度、操作技能、完成质量、团队合作等方面做综合考评;终结性考核对学生的综合理论水平进行鉴定,采用开卷或闭卷考核的形式,考核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及其综合运用能力。课程总成绩按过程性考核成绩占40%,终结性考核成绩占60%计算。 完成教学计划中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实践性教学环节和毕业论文(设计),经考核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 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六、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表(可咨询学校老师) 七、实践性教学环节安排表(可咨询学校老师) 八、课内总学时及各类课程比例(可咨询学校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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