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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木工程 |
| 发表日期:2026-8-10 10:55:34 阅读数:25 |
一、专业基本信息 专业名称:土木工程 办学层次:高起本 所属学科门类:工学 学位授予门类:工学 学习形式:非脱产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含普通高中、职高、技校、中专等)或同等学历,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或在籍学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学制 学制5年 四、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未来社会发展需要,具有扎实的土木工程专业知识和工程素质,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1.素质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科学的发展观。具有积极上进、创新实干的精神。 2.知识 系统地掌握土木工程的基本知识,熟悉国家有关的政策、法规及标准; 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能阅读与本专业相关的外文文献资料 3.能力 具有较强的土木工程设计、施工、管理能力。 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动手能力,能主动跟踪了解较为前沿的土木技术。 五、课程考核与毕业要求 课程考核立足课程特点和基本要求,将过程性考核(平时成绩)与终结性考核(期末考试)相结合。过程性考核要有考勤、作业、考核的要求。 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期末考试原则上应为闭卷考试。课程总成绩按过程性考核成绩占40%,终结性考核成绩占60%计算。 完成教学计划中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实践性教学环节和毕业论文(设计),经考核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 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六、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表(可咨询学校老师) 七、实践性教学环节安排表(可咨询学校老师) 八、课内总学时及各类课程比例(可咨询学校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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